手机版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首页 要闻 理论 法治 党建 视频 直播 图片 访谈 案例库 智库团 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生态建设 环保公益 精彩时评 环保人物 品牌推荐 无废城市 地方环保 循环经济园 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第二十三届中日韩环境教育研讨会(TEEN23) 成功举办

时间:2022-11-24    来源: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17日-18日,第二十三届中日韩环境教育研讨会在线上成功举办,本届研讨会主题为“联结、融合、创造——基于自然的环境教育创新”,由中国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并得到中、日、韩三国环境部的大力支持。

image.png

会议期间三国与会代表通过圆桌会议、平行专题研讨会、主题大会等方式,共同探讨后疫情时代基于自然的环境教育创新方式方法,并分享各自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成功实践探索案例。会议通过中日韩英四种语言同步向三国公众直播,热度达5361人次,国内部分学校特意组织老师集体观看。

11月17日,在政府环境教育圆桌会议上,三国协调机构代表围绕“碳中和示范学校”、环境教育立法研究、构建三国环境教育网络信息平台等合作议题展开头脑风暴,并初步形成合作意愿。在专题研讨会上,中日韩三国的一线环境教育工作者们对中日韩环境教育网络区域平台给予充分认可与信任,他们围绕各自开展的自然教育进行了云端分组研讨,为三国未来在自然教育领域的合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11月18日,来自中国、日本及韩国的环境官员、专家与来自全国各地的环境教育工作者,以及关注环境教育的各界人士相聚云端,一同参加了“第二十三届中日韩环境教育研讨会”主题大会。受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田成川主任委托,宣教中心副主任闫世东、青岛市委常委,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书记、区委书记孙永红出席会议并致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师范大学专家和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做了专题演讲。

image.png 

主题大会开幕活动

来自中日韩三国专家代表分别对三国基于自然的环境教育政策、现状及特色进行介绍,并针对自然教育开展的方式及场所、自然教育的价值体现等议题分享了各自的实践案例。日本代表分享了“自然体验学习”为乡村注入活力的案例,韩国代表分享国家公园环境教育项目,中国代表分享了地方生物多样性体验地、青少年环保创意活动启发青少年关注自然的案例,亮点纷呈。三方代表一致认为,针对基于自然的环境教育这一话题,未来可以开展深入交流,激发公众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

最后,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田成川在闭幕总结发言中表示:未来中方将继续与日韩同仁一起,依托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围绕中日韩环境合作九大优先领域,特别就低碳与气候变化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参与等全球关注的热点议题进一步交流,提供更多以环境教育助推区域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可复制的经验和案例,实现环境教育合作成果的价值转化,使三国公众从中受益。

image.png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田成川做闭幕总结

本届研讨会进一步促进了中日韩三国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方面的经验交流与相互学习,收获颇丰,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希望今后有更多频次立体化的网络环境教育交流机会。

中日韩环境教育网络项目(TEEN)为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TEMM)机制下“环境教育与公众意识”优先合作领域的重要内容,以提高中日韩三国全民环境意识为宗旨,每年由中、日、韩三国轮流主办研讨会,通过三国环境部门、环境教育机构及环境教育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与借鉴三国环境教育政策、方法及案例。自2000年起,在三国环境部的共同倡议下,中日韩环境教育网络成立,自此,环境教育及公众意识便成为中日韩三国环境合作的优先领域,并取得丰硕的成果。第24届中日韩环境教育研讨会将于2023年由韩国主办。


责任编辑:姜道品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制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站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72807608 | 手机:18611130818 | 监督电话:010-57128662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制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