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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热评:承诺公证容缺审批是信任不是放任

时间:2022-12-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近日,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就迁建项目废水处置去向作出承诺,公证人员见证了承诺过程,并出具公证书。经承诺公证后,项目环评报批工作终于向前一步,即将进入审批阶段。

根据有关报道,上述公司在编制迁建项目环评文件时,由于受所在流域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制约,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项目目前污水处置情况未能达到审批要求。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创新性地采用了“环评准入+承诺公证”的方式,补上了企业环评报批的重要一环,实现了环评审批提速增效。这既是便民惠企的创新举措,又恰到好处地解决了审批容缺受理过程中的程序空白与履职困境。

在实际工作中,类似这样需要环评容缺审批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建设项目,总的环境影响是可以准确预判且风险可控的,理论上是可以通过最终审批的,但在进行过程中,部分审批要素的准备还需要一定时间,或暂时受到项目外基础设施等客观因素制约。在这种情况下,审批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允许建设单位同时启动其他工作,为加快项目落地提供了出口。这样的做法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值得鼓励。

而应当注意的是,变通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这要求建设单位在稳步推进其他工作的同时信守承诺,在施工投产前积极填平补齐所缺要素,完成审批闭环。为了谨防建设单位中途变卦的风险,避免审批部门陷入被动,可首先考虑对成熟度较高的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在具体实施时仔细分析研判,准确识别风险,针对项目中预计能够消除或弥补的问题提出一揽子要求,经企业承诺按要求补齐。

在当前稳定经济增长大盘和促进疫情后经济恢复增长的形势下,大多数企业的投资决策行为都是谨慎而理性的,值得审批部门的尊重和支持,要把信任摆在第一位。但信任不是放任,既要对企业有合理的约束,也要避免行政风险。杭州市通过公证的形式把企业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摆在阳光下,将是非曲直讲清楚,从而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的纠纷与诉讼,值得探索和借鉴。

承诺公证强化了企业承诺的法律效力和对承诺的约束力。各地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承诺公证容错审批时,事前应全面梳理企业项目中涉及的环境问题,避免出现错漏项。对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督。依据公证内容,密切关注承诺建设单位的补缺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提醒其将承诺落实到位。开展公证措施的后续评价,如果公证内容没有实现,则依照有关要求和事前约定从严惩处,促使企业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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