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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充分发挥“企业河长”作用,让河湖污染防治关口前移

时间:2023-02-08    来源:中国环境APP   

据媒体报道,2017年9月,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广宇花辊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克成为武进区首批“企业河长”,协助政府治理管护黄土浜。2017年,企业投入200多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及在线监控设施,使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泵送至市政管网排水口处,在线监控设施实时监测工业废水是否达标排放;投入100多万元提升喷漆废气设施;投入50多万元建设危险废物仓库。同时,每年还投入30多万元规范处理危险废物。余克通过对企业采取一系列污染治理举措,兑现了担任“企业河长”时的承诺:“绝不让一滴污水入河。”

作为“企业河长”,余克每天上班都会去河边走一走,看看水面颜色有没有变化、管道有没有污水直排。一次,余克在巡河中发现,水面在阳光照射下,有少量斑点状的油污。后经走访发现,这是企业在清理车间时把油污冲进了雨水管道。余克随即向各企业发出倡议,除在雨水管网入河总排口处安装吸油装置外,厂区内部窨井也要加装隔油纸,做到雨污水绝对分流,不让滴油入井。余克还在企业内部组建工作小组、购置无人机,枯水期用无人机两三天飞一次、沿着河道排查重点排放口。他还经常劝导单位员工主动参与巡河。同时,余克还自掏腰包请大学教授勘查现场、制定治理方案,将黄土浜打造成一条景观河。

设立“企业河长”不仅能够壮大“河长队伍”,而且可以将河湖污染防治关口前移,降低河湖管理保护成本。“企业河长”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示范引领效应,带动本单位和其他企业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由于“企业河长”既是企业内部人员又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便于及时精准发现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和违法犯罪线索,与“行政河长”高效联动快速处置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助力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各地可以因地制宜设立“企业河长”,结合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形势任务,出台相应政策鼓励、支持、引导企业人员担任“企业河长”,与“行政河长”共同守护本地区河湖生态环境。

担任“企业河长”是一种自发行为,需要企业人员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这就需要各地广泛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形势任务,增强企业人员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使企业人员在落实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同时,自觉主动担任“企业河长”,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企业河长”先进典型事迹,以“企业河长”先进典型事迹调动企业人员担任“企业河长”的积极性、主动性。

当然,还要增强“企业河长”的荣誉感,激发“企业河长”履职的内生动力。对于自愿担任“企业河长”的企业人员,由本地区河长制办公室颁发“企业河长”聘用证发,让“企业河长”持证上岗。邀请“企业河长”参与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听取“企业河长”意见建议,吸纳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定期给“企业河长”先进典型发放一定的奖金或者物质奖励。给予“企业河长”所在企业更多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监管执法等优惠政策,比如可以将“企业河长”所在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可以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适当向“企业河长”所在企业倾斜。

另外,还要提高“企业河长”的履职能力水平。常态化组织“企业河长”开展业务培训,学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传达上级关于河湖管理保护最新规定要求,通报本地区河湖管理保护形势、重点工作任务、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适时组织“企业河长”与“行政河长”开展联合巡河,共同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难点问题,以此强化“企业河长”河湖管理保护业务技能。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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