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各项污染物应急减排措施、现场帮助企业查找并解决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自2022年12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陆续走进企业开展实地监督帮扶工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入冬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为此,乌鲁木齐市在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同时,打响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乌鲁木齐市重污染天气应对“百日攻坚”方案》,明确攻坚目标和主要任务,压实各方治理责任。
“2022年,‘乌—昌—石’区域被纳入全国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范围。”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葛广峰说,开展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是推动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举措,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门作了安排部署,局系统各部门单位全面参与,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监督帮扶期间,工作组通过查台账、看在线、问实况,实地了解企业生产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内容。重点询问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提供有关服务。
与此同时,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昌吉州等五地的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乌—昌—石”区域兵地空气质量会商研判联席会议,强化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应急预警合作,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葛广峰表示,下一步,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监督帮扶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重点围绕重污染天气应急、异常高值区域排查等5个方面开展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进一步强化协调联动,统筹兼顾中央、自治区两级督察整改、监督帮扶、重污染天气预警和“百日攻坚”行动,将涉气类的重点企业、问题企业和原煤散烧、渣堆料堆等大气污染源点管控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一并纳入监督帮扶工作范围,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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