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8 来源: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
哪些产生单位在申报时应当予以重点关注?
根据重点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情况,需要重点关注的危险废物主要集中在14类35种,具体情况如下: 废物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 险 废 物 危险特性 HW02 医药废物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002-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 T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石油开采 071-001-08 石油开采和联合站贮存产生的油泥和油脚 T,I 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非特定行业 900-007-09 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T HW10 多氯(溴)联苯类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08-10 含有多氯联苯(PCBs)、多氯三联苯(PCTs)和多溴联苯(PBBs)的废弃电容器、变压器 T 900-009-10 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的清洗液 T 900-010-10 含有PCBs、PCTs和PBBs的电力设备中废弃的介质油、绝缘油、冷却油及导热油 T 900-011-10 含有或沾染PCBs、PCTs和PBBs的废弃包装物及容器 T HW11 精(蒸)馏残渣 煤炭加工 252-002-11 煤气净化过程氨水分离设施底部的焦油和焦油渣 T 252-013-11 焦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硫废液 T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06-11 苯和乙烯直接催化、乙苯和丙烯共氧化、乙苯催化脱氢生产苯乙烯过程中产生的重馏分 T HW17 表面处理 废物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064-17 金属或塑料表面酸(碱)洗、除油、除锈、洗涤、磷化、出光、化抛工艺产生的废腐蚀液、废洗涤液、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铝、镁材(板)表面酸(碱)洗、粗化、硫酸阳极处理、磷酸化学抛光废水处理污泥,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非硼酸系化成液化成废水处理污泥,铝材挤压加工模具碱洗(煲模)废水处理污泥,碳钢酸洗除锈废水处理污泥) T HW21 含铬废物 铁合金冶炼 314-002-21 铁铬合金生产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T HW29 含汞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452-29 含汞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树脂、废活性炭和污泥 T HW33 无机氰化物废物 贵金属矿采选 092-003-33 采用氰化物进行黄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和含氰废水处理污泥 T HW34 废酸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013-34 硫酸法生产钛白粉(二氧化钛)过程中产生的废酸 C,T 钢压延加工 313-001-34 钢的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性洗液 C,T 非特定行业 900-300-34 使用酸进行清洗产生的废酸液 C,T 900-349-34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酸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酸性废酸液和酸渣 C,T HW35 废碱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015-35 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碱液和碱渣 C,T 纸浆制造 221-002-35 碱法制浆过程中蒸煮制浆产生的废碱液 C,T 非特定行业 900-352-35 使用碱进行清洗产生的废碱液 C 900-399-35 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强碱性擦洗粉、清洁剂、污迹去除剂以及其他强碱性废碱液、固态碱和碱渣 C HW38 有机氰化物废物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064-38 丙烯腈生产过程中废水汽提器塔底的残余物 T,R 261-067-38 有机氰化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和反应残余物 T HW48 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321-004-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锌氧化矿常规浸出法产生的浸出渣 T 321-005-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产生的铁矾渣 T 321-007-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针铁矿渣 T 321-008-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浸出液净化产生的净化渣,包括锌粉-黄药法、砷盐法、反向锑盐法、铅锑合金锌粉法等工艺除铜、锑、镉、钴、镍等杂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T 321-010-48 铅锌冶炼过程中,氧化锌浸出处理产生的氧化锌浸出渣 T 321-013-48 铅锌冶炼过程中,提取金、银、铋、镉、钴、铟、锗、铊、碲等金属过程中产生的废渣 T 321-014-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T 321-019-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铅电解产生的阳极泥及阳极泥处理后产生的含铅废渣和废水处理污泥 T 321-021-48 铅锌冶炼过程中,锌焙烧矿热酸浸出黄钾铁矾法、热酸浸出针铁矿法产生的铅银渣 T 321-022-48 铅锌冶炼烟气净化产生的污酸除砷处理过程产生的砷渣 T HW49 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业 900-039-49 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类废物) R,C 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情形有哪些? 填报表格中各字段如何填写? 代码 说明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方式a R1 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除外)或以其他方式产生能量 R2 溶剂回收/再生(如蒸馏、萃取等) R3 再循环/再利用不是用作溶剂的有机物 R4 再循环/再利用金属和金属化合物 R5 再循环/再利用其他无机物 R6 再生酸或碱 R7 回收污染减除剂的组分 R8 回收催化剂组份 R9 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 R15 其他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处置方式b D1 填埋 D9 物理化学处理(如蒸发,干燥、中和、沉淀等),不包括填埋或焚烧前的预处理 D10 焚烧c D16 其他 C1 水泥窑共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d 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其他方式 C2 生产建筑材料e C3 清洗(包装容器) 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Y10 医疗废物焚烧 Y11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处理 Y12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处理 Y13 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处理 Y16 医疗废物其他处置方式 注1: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相对应,废物利用和处置方式代码未连续编 a 利用是指从工业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b 处置是指将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工业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工业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c 焚烧指焚化燃烧危险废物使之分解并无害化的过程。 d 参照 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e 生产建筑材料是指将工业危险废物用于生产砖瓦、建筑骨料、路基材料等建筑材料。 申报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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