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首页 要闻 理论 法治 党建 视频 直播 图片 访谈 案例库 智库团 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生态建设 环保公益 精彩时评 环保人物 品牌推荐 无废城市 地方环保 循环经济园 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代表委员呼吁:在重庆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

时间:2023-03-06    来源:中国环境APP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力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的“探索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党员王新强、袁小彬、李生龙和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党员赵玉芳呼吁,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

代表委员们表示,在重庆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殷殷嘱托的实际行动,是及时有力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的司法举措,是加强长江生态法治保障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丰富我国专门法院体系的积极探索,是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以一域服务全局的有力担当。

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后,重庆市委召开六届二次全会对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迭代升级,将探索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作为重要工作任务。

目前,我国已相继在海事、知识产权、金融领域设立专门法院,在助推实施国家战略、提升我国司法形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生态环境领域尚无专门法院。

当前,重庆集聚了高端法治资源,既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也有完整的三级法院配置,还有自贸试验区法院、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等专门化司法机构,可与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形成合力,加上成渝金融法院——全国首个跨省域法院运行经验和重庆生态环境司法工作在专门化改革、专门化建设以及跨域环境司法协作实践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因此,代表、委员们共同呼吁,在重庆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集中管辖长江上游及其主要干支流所涉及的应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各类生态环境案件,为共筑长江上游生态重要屏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姜道品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制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站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72807608 | 手机:18611130818 | 监督电话:010-57128662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制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