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9 来源:中国环境APP
目前,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专门立法尚属空白,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举措主要依靠国家政策和部分地方立法予以规范。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由全国人大牵头,启动《应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工作,为各类碳减排、碳交易活动提供充足法律依据和有效制度保障。
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在法律层面对碳排放管理进行规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的法律规章零散分别在其它立法中,内容上彼此分割,呈现碎片化,缺乏对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统筹考虑。张天任认为,制订《气候变化应对法》,不仅可以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为行政监管提供法治保障,还赋予了各项碳减排活动的法律授权,为“双碳”战略的更好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有利于巩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国际地位,彰显我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法治决心。
张天任建议,制订《气候变化应对法》要注重与现有法律的衔接。如根据《民法典》绿色规则体系的解释,在《应对气候变化法》中予以规范回应;与环境法、能源法体系之间的衔接,形成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格局。
同时,要明确碳排放的交易制度。有必要将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的分配、碳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交易运行等机制,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和规范。
此外,注重国际规则的转化。积极推动气候变化的国际协商和合作,包括信息通报、应急联动,灾害救助、技术转让、资金支持等,履行在现有气候变化国际法体系中的义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和转化,争取全球气候变化治理国的地位和战略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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