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6 来源:中国环境APP
“自主验收不等于自由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是验收的必要条件之一。今天的约谈,希望能够给你们两家企业予以提醒和警示,在往后的环境保护工作中主动作为,落实责任!”4月26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会议室里气氛凝重,执法科科长袁美如和综合科科长龚飞正约谈企业负责人。
今年2月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执法监管,规范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拟定排查名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南通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且有涂装工序,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应为简化管理,需申领排污许可证,但截至检查当日,该单位的排污许可证仍在办理当中。而第三方验收单位——苏州市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中未体现排污许可证持证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该单位及其验收方的相关行为已然涉嫌虚假验收。执法人员随即对南通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以调查事实为依据,通过综合研判,判定该单位乃初犯,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损害,并及时整改取得排污许可证,决定以“谈”代罚,加强规劝教育和指导帮扶,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在约谈中,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第三方验收单位提升专业能力,满足验收条件基本要求后方能出具合格结论,同时提升责任意识,验收意见务必客观明确,切忌模糊字眼、语句,不搞“擦边球”“小聪明”。要求排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业环保团队,明确主要负责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同事增强法律意识,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学习关于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懂法用法护法。
“真心感谢你们的指导建议,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一定深刻反省,立即组织整改,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并严格按证排污。”约谈结束后,企业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入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摆监管漏洞,明确细化整改要求,加强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指导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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