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8 来源:中国环境APP
生态环境部近期公布2023年1—3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沧州市考核断面水质排名位列后30位以外,变化情况位列前15位,变化程度为-14.76%。而此前,沧州市2020年、2021年、2022年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城市排名分别为倒2、倒9、倒12。
督导帮扶补短板
去年以来,河北省政府领导对沧州水环境问题高度关注,作出重要批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对此十分重视,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晋宇责成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适时对沧州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帮扶。
2022年12月中旬,第五专员办统筹全办力量,走访市直4个相关部门,下沉12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督导帮扶,督导帮扶组对重点入海河流、沟渠、坑塘等进行实地踏勘;与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座谈交流,将发现的45个问题现场交办。并向沧州市政府反馈了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帮扶意见,在指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近岸海域水环境隐患不容忽视等6个方面问题的同时,从落实治污举措、压实防治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等3个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沧州市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各地认真全面整改。今年以来,第五专员办在督导沧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的同时,对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导帮扶交办问题整改情况一并进行了“回头看”,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日常监察建机制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第五专员办认真贯彻生态环境厅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在以往开展日常监察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了“412”工作法。
“4”,即划定“四条排查路径”:一是常态化实地督导帮扶,结合旅游旺季环境质量保障专项督察持续发力;二是每月与市级联动分析一次,共同查找风险隐患;三是舆情梳理,关注媒体和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四是认真查办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确保查出实情,提出实招,取得实效。
“1”,即“推行一线工作法”,全办工作人员全力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查暗访。“2”,即建立“两个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每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所有问题当日向当地交办,并发扬钉钉子精神,一盯到底,确保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由专员办专员带队现场督导;对重点问题由环境监察处处长带队核查;对一般问题,由副处长带队勘查。目测水质较差的,及时协调省驻市监测中心取样监测。对整改不彻底、进度缓慢的,约见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传导压力;对敷衍应付的,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在省、市、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沧州市水环境形势发生可喜变化。第五专员办表示,下一步将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扎实工作的动力,坚持督政主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较真碰硬,与沧州市各地各部门一道,力促沧州市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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