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首页 要闻 理论 法治 党建 视频 直播 图片 访谈 案例库 智库团 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生态建设 环保公益 精彩时评 环保人物 品牌推荐 无废城市 地方环保 循环经济园 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 > 无废城市 > 访谈

本报专访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生态文明教研室主任张璇孟:“两山”转化要坚持“三生融合”

时间:2023-06-0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人与自然如何才能实现和谐共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还需要在什么方向发力?越来越多的地方用实际行动探索着自己的答案。围绕相关话题,本报记者专访了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生态文明教研室主任张璇孟。


中国环境报:湖州作为“两山”理念的诞生地,近年来在探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有哪些新进展?还有哪些地方的发展实践路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张璇孟:在农业文明时代,湖州人民就集造地—治水—生产于一体,创造了由溇港圩田和桑基鱼塘共同形成的水陆互为循环的人工生态系统。进入新时代,湖州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探索了“两山合作社”、竹林碳汇、民宿经济、乡村旅游、“生态绿币”等创新实践,走出了“三产”联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新路。

当前我国还有不少地方正因地制宜不断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迈进。比如,湘西的十八洞村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群众增收的“多赢”发展之路。十八洞村在“两山”转化方面比较有特色的是以科技与互联网支撑产业发展。一方面,向科技借力推动传统优势农产业提档升级;另一方面,把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和宣传农产品。以供给引领消费、以品牌拓展市场,山村也逐步建立起了现代特色产业体系。

又如地处乌蒙山深处的贵州省毕节市海雀村,曾因过度开垦导致水土流失、井干河枯,村民过着“苦甲天下”的日子。经过长期努力植树造林,到了2021年,海雀村的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7.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633元,成为水、电、路、讯、网等基础设施齐全的美丽村寨。依托林海,海雀村不仅发展起食用菌、魔芋种植等特色产业,还以“三资”入股的机制,发展旅游、民宿、培训等产业,拉长绿色产业链。边保护边经营,充分用好退耕还林补助、国家储备林补助、碳汇林等政策优惠,逐年扩大的林海带来了持续收益。因为万亩山林,海雀村还获得了贵州省第二张林业碳票,按照每吨碳减排量30元计算,这张林业碳票价值约104万元,可以让海雀村228户群众户均增收4400多元,生动诠释了“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中国环境报:结合各地探索与实践的经验,您如何理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

张璇孟:新时代十年,是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成效最显著的十年,大家能够深刻感受到环境幸福感日趋增强,我们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距离正在不断拉近。实际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要经济发达、产业兴旺,又要保护生态、减少开发,还要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生态保护、经济发展、人的需求都很重要,但是如果不加区分地落到一个空间,受制于自然资源禀赋等差异,三者兼顾是一个难题。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就是要找到一条发展的路径,既适应自身的条件,又能在发展中处理好经济、人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浑然一体。


中国环境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还需要在什么方向发力?

张璇孟: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实就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所说的:“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理念是行动的前提,但是光有理念不够,还要付诸实践。在实践中,生态良好是基础,生产发展是路径,生活富裕是目标,三者要共同推进、相互融合。

当前,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还面临一些压力和挑战。比如,生态价值观有待进一步树立、新型环境污染问题亟待破解、产业结构绿色化转型需要进一步加深、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等。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未来还需要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具体而言,我认为有两方面最为重要。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理念深度融入经济社会的政策,降低转型的制度成本,提高适应性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加快构建多主体联动的“政府有为、企业有责、市场有效、社会有序”的大生态保护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一场全民行动,政府、企业、公众一个都不能少。要努力形成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既相互协作又相互制衡的生态治理结构,形成合力。


责任编辑:姜道品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制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站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72807608 | 手机:18611130818 | 监督电话:010-57128662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制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