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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北京狠抓扬尘管控,不能让“六个百分之百”沦为“六个不到位”!

时间:2023-06-07    来源:中国环境APP   

今年一季度北京市先后发生外来沙尘过程7次、14天,叠加疫情后经济社会活动增大、沙尘天后浮尘长时间滞留等因素,一季度扣除外来强沙尘影响,北京市PM10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6.4%,为2018年以来最高。

为此,北京市领导要求“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市政府督查部门成立专项督查调研组,聚焦工地场站、裸地、道路等重点领域,采取四不两直、实地暗查暗访方式,发现大部分工地(场站)在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物料苫盖不到位、遗撒清扫不到位、湿法作业不到位、场地硬化不到位、出口洗轮不到位、围挡设置不到位”(六个不到位);一些建设项目完成拆除腾退后形成裸地未及时苫盖,建筑垃圾涉嫌违规倾倒,尘土随风飘散;一些道路扬尘积土较重、遗撒较多。       

针对这些问题,督查调研组同市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查找原因。目前北京市各类扬尘问题仍处高频多发状态,其深层次原因是各相关部门、各区对此项工作思想松懈,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属地执法监管不到位、部门机制贯通不到位、监控平台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

比如,不少工地配置了洒水车和雾炮、安装了洗轮机等设备,但大都处在“吃灰”状态。笔者参与了部分督查调研工作,现场与一些项目负责人交谈时发现,他们知晓扬尘管控相关要求,熟悉“六个百分之百”“门前三包”等管控措施,面对指出的问题,承认扬尘管控措施未执行落实到位。不少项目建设单位一边是提速度、抢工期和“降低成本”的逐利本能,一边是逃避监管“侥幸心理”,在权衡利弊之下选择牺牲生态环境质量铤而走险,怠于履行污染防控主体责任。

去年,北京市扬尘管控执法权限统一下放至各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有的街道乡镇综合执法队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力度减弱,对建设单位所采取的管控措施,把“做了”等同于“做到位了”;有的监管不到位,执法标准低,以改代罚。市、区级各相关部门在施工工地台账共享、案件线索移交、执法处罚结果反馈等方面交换信息频度低、精细度差。

北京市搭建全市统一扬尘可视监控平台,连接市、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但目前平台功能不完善,尚不具备视频回放、自动抓取、推送移交、整改报送等功能,尚未构建“发现问题——通报移交——整改反馈——闭环销号”等监控链条。部分工地场站摄像头安装位置不当,一些摄像头有污损或受遮挡,视频连通率低。视监控平台为城市管理、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街乡镇等开通监管账号890余个,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仅有140个账号在使用,一季度TSP(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排名后30位的街道乡镇中,90%以上未使用该平台,使用率低。

为此,北京市要求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认识到良好空气质量是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是首都群众最可见、最可感、最重要的民生福祉之一,深刻认识到完成年度空气质量目标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坚持首善标准,妥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空气质量下降的势能转化为奋勇前进的动能,坚决打好首都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效果导向。针对扬尘问题点多、面广、易反复、难管理等特点,结合各行业领域扬尘污染管控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牵头部门强化统筹,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各自领域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六个百分之百”“门前三包”等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属地执法部门要针对辖区范围内工地、道理、裸地等动态完善工作台账,持续提升执法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标准,形成有力震慑。特别是市、区国有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好工程建设“追进度”与污染防治“严管理”等关系,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源头减少扬尘污染。

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控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在市生态文明委统筹领导下,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不断健全完善通报调度、联合督导、执法报告、信息共享、宣传曝光、约谈问责等工作机制。扬尘管控牵头部门加快研究全市统一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升级改造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平台功能,构建“线索自动报警、问题推送移交、整改闭环销号、定期通报情况”一体化监管系统,提高各行业部门和各区使用率,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市委生态文明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市行业主管部门发督办函,通报分管行业的企业、工地(场站)出入口100米范围内道路月尘负荷均值等相关情况。向各区生态文明委发提醒函,通报区季度TSP(粗颗粒物)平均浓度在全市排名,辖区道路尘负荷进入全市后30名的街道(乡镇)。相关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针对具体问题,组织现场核查、立行立改,并挂账督办、闭环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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