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0 来源:中国环境APP
记者从6月7日召开的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级部门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上获悉,云南将坚持系统观念,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协同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积极探索创新,聚焦重点领域做出云南特色。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喜介绍,云南省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2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到2025年,新污染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总体思路是要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
自2011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和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围绕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等,开展了部分行业重点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情况统计调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淘汰禁用等工作,奠定和积累了一些工作基础和经验,在优先控制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管控方面开展了一些探索性研究。
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起步晚,还存在底数不清、工作基础薄弱、资源配置不足、治理体系尚未完整建立等诸多不足和短板。
针对起步阶段没有成功案例和可借鉴经验的现状,王天喜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联防联控,统筹推进。要更加坚定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准确把握工作基础和经验,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坚持科学研究和制度创新齐头并进,坚持源头防范、过程控制、末端治理一体推进,加强分类治理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充分利用好现有治理机制和监管手段,全面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各项任务措施。要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好新污染治理省级部门协调机制;有序实施“筛、评、控”和“禁、减、治”工作任务等。
此外,会议宣布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将积极主动围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提供综合决策咨询与技术支撑,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科学决策做好参谋助手。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桂斌就《新污染物治理:研究与思考》作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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