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 来源:中国环境APP
2023年5月,按照工作部署安排,我所在的帮扶组由中国环境规划院、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8人组成专业第6组,重点帮扶河北省石家庄市,及时解决、纠正了多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提前研判,精准分析
入驻帮扶城市后,我们了解到此次监督帮扶的企业类型大多是钢铁类、水泥类、化工类,企业个头大、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我们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党支部,明确了支部书记和纪检组长,迅速召开动员会议统一组织思想和工作方向,结合部监督帮扶培训内容,我们制定了现场重点检查涉气企业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监测报告弄虚作假现象、涉气企业偷排、漏排、旁路排放等逃避监管行为、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及未按要求执行落实排污许可证等情况。每天晚上帮扶组都要对当天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明天开展工作提前做足功课,收集梳理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环评验收文件和国发平台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提前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牢固将党建工作与检查任务相统一,将现场执法与监督帮扶相结合,将发现解决问题与提升能力相促进。
2023年5月26日23时,经查看国家自动在线监控国发平台数据系统,发现一家重点企业近段时间在线监测数据多次标记停运后短时间又标记启炉,生产状态及其不稳定,在线监测数据连续多次出现SO2高值现象,并且经常出现在夜间11点至早上6点期间,SO2高值数据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帮扶组又调阅参考了去年同期时间的在线数据,发现去年同期未出现类似现象;经调阅企业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信息,发现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已到期,并且长时间未按时报送执行报告内容,疑似存在不正常运行情况。
科技手段,现场排查
次日清晨7点小组就集合完毕直奔“问题”企业,开车途中,我们就拟定好“作战方案”,有人直接去自动在线站房,有人直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有人去结合企业人员陪检等等,到达现场后,帮扶组并没有急于进入厂区,以免“打草惊蛇”,先利用无人机监控设备,对厂内重点污染源强进行巡查,初步观察厂内现场作业情况,发现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到期未延期情况下并未停产。随后,我们通过调取DCS中控生产系统,发现该企业为“巧妙”避开工业企业管控要求,白天低负荷晚上超负荷生产,超出日均、年产限量要求,造成污染物夜间排放增大,并且台账记录与实际生产情况大相径庭。经进一步排查发现,企业委托检测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也“暗藏猫腻”,该企业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23年3月对其烟气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检测,报告显示当日生产工况为90%,现场调取企业生产中控系统,发现该企业在3月-4月期间,产品产出工况同时段均低于60%。通过查看企业比对检测报告及相关原始检测数据记录,我们发现检测时间呈现等差规律,实测数据波动范围很小,部分检测因子误差为0,并且比对检测报告中显示的检测因子氨、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检测时间多数存在交叉重叠。
我和另外一名帮扶同志爬上50多米高的排放口采样平台进行勘察,发现现场采样口唯一一个,并且采样平台安装有监控摄像设施,第三方监测人员在采样作业时刚好处于监控范围。为把问题溯源追根到底,在第三方检测单位、排污企业、自动在线设备运维单位、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人员均在现场见证下,经核实视频监控录像,发现采样人员在平台采样口累计作业时间仅有16分钟,但比对报告显示的采样监测时长却为2小时23分钟,并且还出现采样人员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比对检测报告同时段却出现采样检测数据的现象。比对检测报告显示的监测时间、监测时长、监测过程与现场实际开展的监测内容严重不符,比对报告构成故意造假,第三方检测公司涉嫌出具虚假的检测报告,经扎实取证核实,第三方检测单位及排污企业均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属实,并立即开展整改行动。
压实责任,巩固成效
针对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仍然生产、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第三方检测单位弄虚作假情况,帮扶组宋组长当晚召开小组成员进行座谈分析,大家集思广益总结分享心得经验,并且强调“我们帮扶检查的目的,一定要让企业理解检查的初衷,让企业从内心树立帮扶解决问题的理念,所以我们帮扶组力争做到发现问题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指导整改到位,通过监督帮扶,让企业质变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巩固帮扶成效,随即组长又要求我们在开展第二天任务的路途中,现场复查涉案企业是否已经开展整改任务,经复查,当地环保部门及涉案企业通过监督帮扶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正在逐步有序完成整改要求。
作者单位:河南省濮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3682853 | 手机:183 1032 3459(王老师) | 监督电话:010-53682853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