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来源:中国环境APP
7月7日,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即将召开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这批典型案例包括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乌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0件,涵盖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多个方面。其中,有7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运用磋商、诉前检察建议、召开圆桌会议、联席会等多种方式,在诉前解决问题;有3件起诉案件,对检察建议到期后,行政机关仍不依法充分履职、受损公益未能有效恢复的,依法提起诉讼,以诉的刚性作为公益保护的后盾。同时,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4+N”案件范围的重要法定领域。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9.5万件,占全部公益诉讼办案数量的52.5%,案件规模呈逐年递增趋势。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的监督类型,除传统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外,还涉及森林病虫害、珍稀鸟类、濒危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区、文物、自然遗迹等,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最高检、省级院自办案件工作,进一步注重与刑事、民事、行政等其他检察职能和行政机关、法院等各相关部门和制度机制的协同联动,自觉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独特治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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