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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制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 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基准试行价格

时间:2023-07-08    来源:中国环境   

为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拓展排污权交易污染物种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方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2023—2025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河北省成为全国首个发布5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的省份。

据了解,河北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试行价格为铅4300元/千克、汞4500元/千克、镉4700元/千克、铬4700元/千克、砷6000元/千克。交易基准试行价格为交易底价,市场成交价不得低于此价格。这一试行价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河北省明确提出,排污权交易应在自愿、公平、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的原则下进行。河北省将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跟踪监测,对实施成效进行定期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交易基准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排污权交易在全省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市场化配置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以基准试行价格为指导,日前,河北省首批重金属排污权交易达成,经过5轮次电子竞价,涉及固废综合利用、高端装备制造、战略储备资源采选等方面的17个建设项目竞得了重金属排污权指标,开启了河北省重金属排污权交易的帷幕。为确保稀缺的重金属排污权高效利用,河北省将跟踪竞得方指标使用情况,对未落实项目落地责任书要求的,回购重金属排污权指标,重新纳入政府储备。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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