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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域幸福河湖!浙江发布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

时间:2023-07-27    来源:中国环境APP   

浙江全省5万多名河湖长,接到了新任务。近日,浙江省发布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总河长令的主体内容《浙江省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构建以八大水系为轴的发展带,打造近百条各具特色的县域幸福母亲河,建设千余个高品质水美乡村,激发万余公里滨水岸带活力,形成全域幸福河湖“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基本格局。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7年,城市防洪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市内涝防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省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力争达到96%,县级以上河道生态岸线比例达到70%以上,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85%以上,幸福河湖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8%以上,滨水旅游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重要河湖水域岸线智慧监管率达到100%,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行动计划》将从江河安澜达标提质、河湖生态保护提升、亲水宜居设施提升、滨水产业富民、河湖管理改革攻坚等5个方面开展具体行动。包括筑牢江河安全屏障,新增防洪达标河道2300公里,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整治农村水系10000公里,治理岸坡2000公里,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86.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1%以上;实施亲水宜居设施提升行动,构建智慧高效管护平台等。

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需要不断迭代的工作。未来5年,浙江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充分调动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18个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协同联动治水,加强跨行业融合,共同推动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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