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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从自然中寻找生态文明的启示——读《体验·自然·生态——唯物史观的重要维度》有感

时间:2023-07-3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使生态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提倡‘有限福祉’的生活方式”“整个社会的生态化”……这些今天看起来鲜活生动的观点,出现在2008年出版的一部著作里,引起了笔者的关注。这是2008年11月由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范晓丽、庞海青写作的《体验·自然·生态——唯物史观的重要维度》。

阅读这部著作,笔者深刻感受到了历史的厚重感。作品从人类认识史的起源和进化、从古希腊到工业革命,回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的兴衰,得出了人类务必尊重自然、尊重生态的根本法则。作者将古今中外哲学家关于自然生态的观点论述进行了梳理,从古希腊哲学家到先秦诸子百家皆有涉猎,尤其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生态论述进行了深入研究。

笔者认为,阅读这部著作对于深入学领会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甚有裨益。笔者从这部著作中采撷几个观点分享如下:

人与自然的平等观。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存在的。自然和人类彼此是对方的一部分,是矛盾着的对立面,因而人与自然都不可能排除与另一个的联系来界定自己;人与自然在一种循环的、互相影响的关系中不断地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从自然的角度说,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自然的主宰。这就是说,人与自然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理解了人与自然平等关系,就能更深刻地理解为什么我们要敬畏自然、敬畏万物,与万物和谐共生。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在评价自然物种的非经济价值时,要承认物种有其自身天然生存的权利,在自然规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交换,否则必然会遭到自然的报复。

人与自然的和谐观。人类的价值观并不能仅仅以人本身为最终目标,人类的功利和幸福不能逾越自然所允许的范围。只有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人类才能获得真正持续、健康的幸福。作者批评了物质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并指出,保护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伦理道德的首要准则,人类其他的行为必须以服从这一道德准则为前提。重新学在地球上生活的艺术,生态先于一切,告别传统的物质主义,这是生态文明条件下生态伦理道德的主题。作者强调,要树立符合自然生态法则的文化价值需求,体悟自然是人类生命的依托,自然的消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系统的消亡,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并不是人类对其他生命存在物的施舍,而是人类自身进步的需要。

生态系统可持续前提下的生产观。 遵循生态系统是有限的、有弹性的和不可完全预测的原则,人类的生产劳动要节约和综合利用自然资源。作者提出,要形成生态化的产业体系,使生态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物质产品的生产,在原料开采、制造、使用至废弃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最少、对环境影响最小、再生循环利用率最高。在生态文明中,创造知识、智慧,使环境质量优化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的消费观。作者指出,生态文明并不是把高消费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不是把物质消费水平看做社会地位高低的象征,它完全摒弃“增加和消费更多的财富就是幸福”的观念,而是把追求拥有更多知识、智慧,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看成是人类真正的幸福,提倡“有限福祉”的生活方式。在这一消费观影响下,人们的追求不再是对物质财富的过度享受,而是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需要的生活。人类的生活方式也从着力追求物质利益、过度消费逐渐转向主要追求丰富多彩、简朴、清洁、健康、优美、舒适的绿色生活。

生态时间观。人类为了生存,需要使用能源、材料,并将其转换成食品、用品和衣物等。在转换过程中会遗留下废弃物,需要一定时间处理,才能使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在一定时间取决于物质与能量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相互转换所需要的时间,我们称之为“生态时间”。把握生态时间,一是从理论和实践上抵制经济社会超速、超前发展的逻辑;二是对可持续发展主体形象进行内容上的充实。生命的存在是有条件的,绿色是生命存在环境要求的表征。保护环境、崇尚绿色和对生命条件秩序重新做出科学安排,是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同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能停留在个体的环境政策上,还应是整个社会的生态化。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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