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来源:中国环境APP
8月18日,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9月17日。
与此前2021年的版本相比,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涉及了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月饼及粽子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以及包装材质等方面。
在包装层数方面,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在包装成本方面,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
其中,对于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对于其他粮食及其加工品,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同时,在包装材质方面,标准征求意见稿也有明确要求。对于月饼、粽子和茶叶的包装,规定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此外,针对售卖茶叶商品总质量,还新增了一条规定,明确茶叶商品总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6倍。
据悉,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2021年版),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发布,并将于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工信部在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说明中指出,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而此次标准征求意见稿中,针对茶叶包装层数、材质及其成本和重量的修订,是工信部进一步限制茶叶过度包装,针对近年来市场上“茶叶二两,包装两斤”的现象,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了茶叶包装现状以及在达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后,才提出的相关修改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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