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来源:中国环境APP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启动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提醒书》“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有效实现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无缝衔接”,真正做到处罚单位“服务多一点”,信用主体“忧虑少一点”。按照“谁处罚、谁提醒”的原则,执法人员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提醒书》,第一时间提醒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避免因修复不及时受到参与投标、贷款融资、评优评先、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限制,阻碍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刘佳 高晓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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