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0 来源:中国环境APP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目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和生态修复、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等9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开展城市体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金融资金支持等8方面政策举措。
在重点任务方面,河北省提出,实施既有建筑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低碳建筑创建示范。加快城市生态修复,系统推进城市水系、水体、岸线等修复,打造亲水滨水空间;抓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推动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逐步解决季节性杨柳飞絮问题,让市民在见绿的同时能近绿、亲绿、享绿;开展好唐山、秦皇岛、衡水等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工作,到2025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占比达到40%。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更新改造城市水气热等老旧管网,有效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构建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完善再生水设施并拓宽利用渠道;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为保障城市更新行动顺利推进,河北省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规标准、加大科技支持、强化人才支撑。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定期通报项目谋划、投资完成情况,选树优秀案例,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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