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6 来源:生态环境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西坪镇下营村淇河河道内发生危险废物异地非法倾倒案件。经公安机关调查,倾倒危险废物为山西省绛县天龙农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甲基亚磷酸二乙酯过程中的釜底废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共计约31吨。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件联合挂牌督办。请你们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挂牌督办要求(见附件)做好该案件查办工作,并及时将查办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附件:案件情况及督办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2018年2月26日
抄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人民检察院。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3682853 | 手机:183 1032 3459(王老师) | 监督电话:010-53682853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