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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丘块”变“大块田” 只因太完美无法被推广

时间:2023-10-19    来源:中国环境APP   

“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亲眼见证了脚下的几百亩耕地从弃耕撂荒到改造为高标准农田,这些变化离不开检察机关的推动。”5月19日,站在贵州省凤冈县绥阳镇新冈社区高标准农田边,人民监督员姚远感慨地对一同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说。

事情还得从2013年6月说起,凤冈县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凤冈县绥阳镇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约定该公司在该镇从事竹柳树种植,为凤冈某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厂提供发电原料。

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则不在预想之中。该公司未经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农业农村局批准,私自与绥阳镇新冈社区175户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共流转438.91亩农田种植竹柳树,致耕地被弃耕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大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第二年,这家公司就经营失败。老板跑了,耕地被撂了荒,之前承诺给农户的租金长期拖欠。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上访

“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在实地查勘、调阅资料后,查明了成立了相关的事实。2022年3月,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全面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将耕地复垦后归还农户。”凤冈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代模君说。

为更好地监督办案,凤冈县检察院邀请一名人民监督院全程参与办案。“处理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检察机关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执法司法的合力。”凤冈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案件承办人何仁良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反应迅速,及时清除了土地上的竹柳树等附着物。检察机关通过采取集体磋商,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协助行政机关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化解了175户群众矛盾。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持续不断地跟进监督。相关行政机关将整改区域被作为凤冈县首批高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行动的第一批试点项目,争取到了中央补助资金,完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此外,将农田中间的河道纳入了贵州省武陵山区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升级改造河道,形成了“田成方、路相通、渠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农业生产布局,把“小丘块”变成了“大块田”,增加了耕地数量,提高了土地利用质量。

为迅速平息矛盾争端,检察机关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政府垫付的方式解决了群众租金是30余万元,惠及农户是175户730余人。

当地群众喜笑颜开,纷纷为检察机关开展耕地保护取得的成效点赞。“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在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方面的努力,感谢你们。”姚远说。

永久基本农田是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实行特殊保护的耕地。检察机关督促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助推耕地保护溯源治理,切实维护农村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最高检欲将此案作为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例,考虑到问题的解决较大程度受特定条件和难得机遇影响,最后只能放弃。“拿最高检的话说‘办得太完美’,全国要模仿的话,很难做得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何新笑着说道。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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