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8 来源:中国环境APP
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陈庆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庆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擅自脱岗离岗,造成不良影响;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庆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庆欣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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