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08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及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三门核核安发〔2023〕28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三门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及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3年12月3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 核设施名称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1 | 三门核电厂1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022号 |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缪亚民变更为陈国才。 |
2 | 三门核电厂2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023号 | ||
3 | 三门核电厂3号机组 | 建造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210号 | ||
4 | 三门核电厂4号机组 | 建造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2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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