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2 来源:中国环境
据生态环保招投标信息平台(http://buy.epmap.org/env/)显示,1月1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第三方机构审定及核查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以下为全文:
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第三方机构审定及核查服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CSNP-2024-JCKF-JT-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项目第三方机构审定及核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热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CCER项目第三方审定服务; (002)CCER 项目第三方核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CCER项目第三方审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谈判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谈判人需具备至少两项CCER可再生能源项目审定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规格页、签字盖章页)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3)谈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
(4)本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002CCER项目第三方核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谈判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业绩要求谈判人需具备至少两项CCER可再生能源项目核查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规格页、签字盖章页)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3)谈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
(4)本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9日13时00分到2024年0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谈判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我公司的采购项目信息,有意愿参与的谈判人于2024年1月22日17:00前向采购人邮箱发送邮件,表明参与竞标的意向,同时需在2024年1月23日17:00 前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如果只能提供其它相关文件,谈判人需提供书面说明);
(2)至少两项CCER可再生能源项目审定和/或核查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规格页、签字盖章页),若两个采购标段均报名参与,则需具有至少两项审定服务业绩及两项核查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3)谈判人应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或查询截图;(4)本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4层(1)在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时间前,谈判人以邮件的形式提供谈判人资格预审资质文件电子版(盖章签字后纸版文件的扫描件),同时将与电子版资格预审资质文件一致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寄出,并以邮件形式提供快递单号
(2)资格预审资质文件原则上需加盖单位公章,若加盖其他用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等)需要有盖有公章和其他章的授权文件;(3)资格预审资质文件正本需加盖骑缝章或每一页均由谈判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资格预审完成后,采购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谈判人定向发送谈判采购邀请及谈判采购文件。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项目(CCER)第三方机构审定及核查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
(1)采购标段1:CCER项目第三方审定服务,并提供审定报告及承诺书
(2)采购标段2:CCER项目第三方核查服务,并提供减排量核查报告及承诺书
谈判人可兼投以上两个采购标段,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明确说明拟报名参与的采购标段;
3、交付日期:
(1)采购标段1:审定报告及承诺书等文件需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60日内完成交付,暂估交付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前;
(2)采购标段2:减排量核查报告及承诺书等文件需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90日内完成交付,暂估交付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前。
4、交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四层。
5、谈判人需以邮件形式表明参与采购项目的意向并注明参与的采购标段(未注明的谈判人视为两个采购标段均报名参与)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4层
联系人:徐玉莹
电 话:010-56177926
电子邮件: xuyuying@csic-n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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