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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环境规划院姚瑞华:如何理解美丽海湾建设中的“美丽”?

时间:2024-01-23    来源:中国环境APP   

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提出了包括建设美丽海湾在内的各项重点任务。到2027年、2035年及至21世纪中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怎样的背景条件?建设美丽海湾,需要做好哪些重点工作?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研究室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姚瑞华。


中国环境报:《意见》提出了包括建设美丽海湾在内的“美丽系列”建设工作。美丽海湾我们应该作何理解?沿海地区如何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有哪些具体工作要求?


姚瑞华: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载体和集中体现,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海洋实践。美丽海湾是指符合“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目标要求,能够为公众提供优美海洋环境和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海湾。

《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生态环境部编制印发了《美丽海湾建设基本要求》《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试行)》,基本回答了“美丽海湾是什么”“为什么建美丽海湾”“怎么建美丽海湾”。沿海地市是美丽海湾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工作包括: 

第一,积极开展海湾调查和评估。沿海各地市需要积极推进美丽海湾精细化调查,对标美丽海湾建设的目标指标并及时开展评估,识别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基于海湾特征,针对性地开展美丽海湾建设。

第二,编制和实施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美丽海湾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岸滩环境整治以及亲海空间保障等内容,需要进行统筹谋划、综合施策。

第三,强化美丽海湾建设保障措施。美丽海湾建设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人员保障和政策保障等,凝心聚力推动海湾保护的各项任务落实。

美丽海湾建设需要坚持“强弱项、补短板、夯基础、扬优势”原则,持续改善海湾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满足公众亲海需求,就能取得实效。


中国环境报:《意见》提出,目前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对于继续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否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有哪些具体表现?


姚瑞华百川东入海,海洋作为陆域污染的最终受体,自然也面临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并且压力缓解必然滞后于陆域。与陆域生态环境治理相比,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存在复杂性强、改善难度大、周期长等难题。

首先,结构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资源、环境、生态和风险等问题共存、相互叠加、交互影响,是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共性问题,而且,陆域的各种开发建设行为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最终都会在海洋上有所体现,我国石化、装备制造、钢铁等重化工业在沿海地区高密度布局,部分入海河流呈现以农业面源污染为主的结构性特点,区域间产业同质化竞争问题突出,海洋开发利用方式较为粗放,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周期长,部分河口海湾海水水质短期内实现根本性好转难度大。

其次,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海洋生态环境历史欠账较多,部分河口海湾受陆源排污影响水质多年为劣四类,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陆海统筹的污染治理体系尚不完善,陆源入海排污仍处高位,部分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易反弹,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改善的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不牢,建设美丽海湾任务艰巨。

最后,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

“十三五”以来,我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波动向好态势,但是由于陆源总氮等污染物缺乏系统治理,极端天气频繁发生,导致我国近岸海域水质不稳定、易反弹。沿海地区尚处于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时期,海洋环境质量改善不确定性风险将长期存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从量变到质变的趋势性拐点,还需付出艰苦努力。


中国环境报:《意见》提出,以海湾为基本单元,“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请问提出“以海湾为基本单元”,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姚瑞华海湾是海洋精细化管理的空间载体,“以海湾为基本单元”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思想在海洋领域的创新实践。比较而言,海湾是相对独立完整的地理单元,空间大小适宜,责任主体明确,便于系统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通过海湾“点”上的各个击破可以推动海域“面”的上改善,不断扩大和巩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无论是从生态、社会还是经济的角度来看,以海湾为基本单元来分析问题、推动工作都有独特的优势。

海湾是海洋生物繁衍生息的家园。海湾地处陆海结合部,是海洋和陆地两大生态系统复合交叉的地理单元,是受陆海相互作用强烈且受人类活动高度影响的独特环境体系。海湾具有丰富的饵料生物,加之相对封闭的自然条件,使其成为重要的海洋生物产卵场、育幼场和索饵场,是海洋生物的“摇篮”。海湾生态状况、生物群落、环境要素、功能结构等复杂多样,涉及红树林、盐沼、珊瑚礁、海草床、牡蛎礁等多种典型生态系统,是海洋生物资源的重要“宝库”。

海湾是公众亲海戏水的胜地。海湾具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海洋产品,使其成为公众观海亲海、下海游泳、赶海拾贝的重要去处。研究结果显示,海洋对整个地球生物圈的经济价值贡献达到了60%以上,其中休闲游憩价值贡献比例最高,约为93%,远超过养殖供给、氧气生产、气体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污染物吸收等生态价值,这充分说明老百姓对清澈的海水、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沙滩、生机盎然的湿地海岸、丰富多样的海产品等重要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是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海湾是海洋开发建设的重要载体。海湾具有区位、资源、环境、生态等诸多优势,是临海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港口交通运输、旅游开发等主要载体,是海洋开发建设活动最强、经济活跃度最高、海洋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和冲突最尖锐的区域。近几十年来,受海洋交通运输、围海造地、临海工业和围海养殖等影响,海湾呈现生态空间侵占、环境质量下降、海洋资源减少、自然生态退化等问题。加强海湾保护与建设,是海洋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键环节。

因此,将海湾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陆海统筹,“一湾一策”协同推进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是建设美丽海湾的基本路径。


中国环境报:据了解,目前生态环境部已陆续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美丽海湾名单。我们取得了哪些工作经验?各地有哪些工作亮点,是否会在全国推广?在美丽海湾建设示范样板方面,未来我们还有哪些工作计划?


姚瑞华目前,生态环境部已陆续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20个,美丽海湾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

第一,实施海湾清单化管理。《“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美丽海湾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安排,将全国近岸海域划分为283个海湾,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分批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第二,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目标指标体系。《美丽海湾建设参考指标(试行)》,设置“海湾水质优良比例”“海湾洁净状况”“海洋生物保护情况”“滨海湿地和岸线保护情况”“海水浴场和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状况”等5项简洁明了的建设参考指标,同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增设特色指标,不搞“一刀切”,体现各美其美。

第三,构建美丽海湾两级建设体系。以沿海地市为责任主体开展美丽海湾建设,逐步形成先省级、后国家级两级建设体系,规范了美丽海湾建设与管理流程。

地方在美丽海湾建设实践方面不断创新,在陆海统筹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空间保障等领域涌现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是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比如,江苏省盐城市出台《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将东台条子泥湿地公园纳入重点保护区域,实行全面保护,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黄海湿地,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内容,明确建立黄海湿地保护执法协作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

福建漳州东山岛南门湾—马銮湾段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机制,全国首创“司法+保险+修复”模式,为东山省级珊瑚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约612公顷的造礁石珊瑚群上保险。

浙江省洞头诸湾启动建设海漂垃圾数字化监管体系,并建立“海洋云仓”智能化回收塑料瓶等海漂垃圾。“洞头诸湾·共富海上花园”EOD项目成功获批进入国家项目库,成为全国首例海洋环境综合治理类EOD项目,推动美丽海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美丽海湾建设,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夯实美丽海湾建设基础。我国近岸海域各海湾本底特征、生态环境状况、功能保护目标要求等都有很大差别。因此,首先要开展美丽海湾精细化调查,摸清海湾状况,识别海湾特征,为建设各美其美的海湾奠定基础。

二是强化美丽海湾建设领域科技支撑。针对美丽海湾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对海湾生态系统的自生演变规律及特征认识不足、陆源入海排污对海湾的影响机制尚未厘清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美丽海湾建设的关键技术攻关,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支撑美丽海湾建设。

三是持续推动美丽海湾创新实践。2022年,全国283个海湾中,有144个海湾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超过85%,有90个海湾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较2021年提升,这些都为美丽海湾建设奠定扎实的基础。鼓励各地先行先试、主动创新,探索美丽海湾建设新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

四是巩固和提升美丽海湾建设成效。完善美丽海湾建设长效机制,通过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回头看及评估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巩固和提升美丽海湾建设成效。

五是推动美丽海湾建设价值转化。鼓励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积极探索和谋划海洋领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等,推动海洋生态系统的价值转化,打通“碧海银滩”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促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六是加大对美丽海湾建设技术指导。为确保美丽海湾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将通过技术培训、经验交流、专家团队把脉行等不断加大对地方指导和帮扶,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海湾加快建成美丽海湾。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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