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4 来源:中国环境APP
为有效排查和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辽宁省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并组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此次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方面着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环境风险源企业自查重点、严格落实企业问题隐患整改、严格加强企业日常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另一方面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聚焦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流域区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设施、重点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按照方案工作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各要素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责任。执法队在各相关要素科室的指导下,负责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中涉及辐射、危废、重点环保设施及项目的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分局组织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工业园区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督促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事业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的环境风险企业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培训。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求企业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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