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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文章:农村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也可为降碳做贡献

时间:2024-02-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在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庄上村,71户农家安装了“光储直柔”发电系统。他们出租屋顶,由企业敷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板,获得电能后,通过低压直流配电系统满足家用,余电上网。据测算,该村搭建两兆瓦的光伏板后,年发电量达280万千瓦时,而全村一年的用电量也就50万千瓦时,这意味着每年可以向城镇输送超过200万千瓦时的清洁能源。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是重点领域,需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庄上村的实践很有借鉴意义,形成了一个新的能源生产消费模式。

对很多村庄来说,除了屋顶平面,还可以找到不少其他土地利用价值不高的“边角余料”,只要规划到位,就有了基本的风光发电场地。如果条件合适的村庄能有这种意识,就容易做到村镇范围内能源的自给自足,或者减少对外界的能源依赖。而风光条件俱佳的村庄,还会成为发电大户,供应城镇和工业企业。

在这种新能源格局下,以村为规划单元,客观评估其风光发电潜力,在一定层级构建总体能实现能源自我平衡的局域网。理想情况下,争取农村生产生活用电能自给,城镇和工业企业用电则来源于农村的超出部分,以及传统火电、水电和大型新能源基地的输出。

西北地区已经有一部分县、镇、村实现了这种新模式。由于其境内优越的风光条件,发电量远远超过本地消耗,成为新能源输出地,为全国的碳达峰碳中和作出了贡献。在其他地区,风光发电条件可能没有西北地区那么好,但通过评估,挖掘潜力,只要方向正确,还是可以为降碳做出贡献。

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了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建设,推动100个左右的县、1万个左右的新行政村开发风电。这里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在推动风光一体化的过程中,科学设计至关重要,在每个村合适的地方,地面光伏、空中风电、立体开发,既是景观,又确保发电量最大;二是要注重整个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电力来源多样后,对电网、储能等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应作适应性调整,杜绝弃风弃光现象,减少浪费和损耗。

广泛开发丰富的地表风光资源是一个重大转变,提高了广大农村地区的能源自给水平,也开辟了城镇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路径。需要避免的是低水平无序开发,在利益驱动下,搞“圈地”运动,破坏农村生态和景观。风光发电设施投资大,结构相对固定,落地要谨慎,最好推荐一些成熟的开发方案供村民选择,从而取得最大综合效益。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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