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首页 要闻 理论 法治 党建 视频 直播 图片 访谈 案例库 智库团 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生态建设 环保公益 精彩时评 环保人物 品牌推荐 无废城市 地方环保 循环经济园 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关于同意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等7家单位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函

时间:2024-02-19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关于同意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等7家单位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函

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根据《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湖北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共7家单位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2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责任编辑:姜道品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制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站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72807608 | 手机:18611130818 | 监督电话:010-57128662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制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