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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生态环境部关于荔湾3-1气田调整开发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时间:2024-03-13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荔湾3-1气田调整开发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荔湾3-1气田调整开发项目

南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主要通过增加井口和海底管道的输送压力,以提高荔湾3-1气田的设计采收率。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LW3-1 CEP平台新增1台段塞流捕集器、3台预增压湿气压缩机及配套设备、3台凝析油增压泵及配套过滤器、110兆瓦透平发电机组及配套变压器,并对供电及控制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在中心管汇南侧新建1套水下压缩机站及1台水下变压器;新建LW3-1 CEP平台至水下压缩机站海底电缆、脐带缆各1条,长度均约为81.5千米。

1)海水水质:项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含油生产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施工垃圾、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合格的食品废弃物除外)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含油生产水排放量未超过原环评批复总量。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各类船舶产生的垃圾、含油污水及生活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处理处置。

2)海洋生态:生活污水及含油生产水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和游泳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采取合理统筹施工作业资源,强化施工期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尽可能降低对海洋生物的损害。

3)环境风险:针对项目井喷/井涌、平台火灾爆炸、船舶碰撞溢油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严格操作规程、设置压力阀和紧急关断装置、加强值班船巡视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2

涠洲油田群WZ11-1-A18H120口调整井项目

南海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在涠洲油田群实施20口调整井,全部为生产井,采用天然能量、注水方式开发。其中,在WZ11-1 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4口生产井;WZ11-4N 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3口生产井;WZ11-4N WHPB平台利用老井侧钻1口生产井,预留井槽钻2口生产井;WZ12-2 WHPA平台利用预留井槽钻1口生产井;WZ12-8E WHPA平台利用老井侧钻8口生产井,预留井槽钻1口生产井。

1)海水水质:项目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钻屑、钻井液、平台含油生产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其中油基钻井液、含油量超过1%的水基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各类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海。运营期含油生产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注地层,部分排海。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垃圾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处理处置。

2)海洋生态:项目钻井液和钻屑、含油生产水的排放,会对鱼卵、仔稚鱼和游泳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采取钻井液、钻屑排放避开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特别保护期(115日至31),尽可能降低对海洋生物的损害。同时,采取增殖放流等方式对渔业生物资源损失进行生态补偿。

3)环境风险:针对项目井涌/井喷、海管/立管泄漏、平台火灾爆炸、船舶碰撞溢油等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采取按照标准设计建造、严格实施钻井作业规程、设置压力安全阀及紧急关断装置、施工船舶作业时加强瞭望等措施。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清理溢油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010-65645526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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