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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库县、昌图县签订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协议

时间:2024-04-25    来源:中国环境APP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铁岭市昌图县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强化联合执法,共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据了解,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签订《协议》,旨在深入贯彻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库县和昌图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合作,加强两县交界区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打通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最后一公里”, 为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协议》明确了建立定期联席会商机制事项。如发生环境突发事件,两县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召开联席会协商解决,协调跨界流域污染防治以及污染投诉、纠纷处理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交流工作开展情况,会商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

《协议》制定了跨界污染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共享、协作处置和信息发布互通机制。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生态环境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对邻近区域生态环境部门告知事故基本情况,以便掌握事故动态,开展应急联动、联合会商、联合监测等各项工作。事故发生后,及时搭建信息发布平台,通过权威部门及时、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发布信息,防止引发恐慌情绪。

《协议》建立了重点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和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双方生态环境部门对交界区内重点污染源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本着实事求是、互帮互助、相互监督的原则,重点检查企业环评制度执行情况、“三同时”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加强监测合作,进行水质预警联合分析。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所属区域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对方生态环境部门。

《协议》还明确了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加强两地生态环境队伍能力建设和后督察等有关事项。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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