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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帮助企业提升治污能力是帮扶指导见成效的一种体现

时间:2024-05-03    来源:中国环境APP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了《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应用激励措施(试行)》。一经出台,立即引起众多企业的高度关注。根据文件内容,200余家应用自查自纠平台较好的企业将享受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优先纳入正面清单、提供免费培训服务、生态环境服务绿色通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等九大项激励措施。在激励措施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现企业关注度最高的莫过于自查自纠这种方式是否可以真的降低执法部门频繁上门指导帮扶频次。

自查自纠服务平台根据企业易发频发的违法风险点,梳理了263个环境巡检项和77个提醒项,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巡检项和提醒项,将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清单化。企业每天根据平台上清单化的内容进行“自查”,发现环境问题后第一时间“自纠”,实现了“两降两升”,即“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上门指导帮扶和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频次降低了、企业发现环境问题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提升了”。经过近半年的运行,数据显示应用自查自纠服务平台较好的200余家企业,执法部门上门指导帮扶频次较上一年度同期相比明显下降,但企业均未出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本质治污能力明显提升。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生态环境部门在内的多个执法部门在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的同时,加大了对企业指导帮扶的力度。然而笔者调查发现,这种帮扶往往会给企业造成一种执法检查频次不降反升的感觉,接受意愿不高。如某市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执法检查出动人次和检查企业数量较2022年均下降一半以上,但加上指导帮扶企业的次数后,上门频次并未降低。同时企业对执法部门在指导帮扶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会不会处罚存在疑虑,部分企业认为指导帮扶不过是变相的执法检查。因此,相当一部分的企业在接受指导帮扶的过程中,不愿意将环境管理工作的短板、难题暴露出来,指导帮扶效果一般。

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与其通过一次又一次的上门指导帮扶,不如着力帮助企业提升自行检查、发现、纠正、改善问题的能力,实现企业从“被动管理”到“自我管理”的转变。以某市为例,2023年该市组织开展各式现场指导帮扶近百次,发现问题三百余个,然而后续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被指导帮扶的企业依旧存在各式各样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而苏州市的企业在使用自查自纠服务平台半年时间内,查纠异常情况3.9万个,而这些异常情况均是企业自行检查发现的,执法人员均未上门。发现异常后,有能力自行解决的企业第一时间自行解决,能力不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指导下也逐步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段时间后,企业基本具备较高水准的环境管理能力,异常情况数量明显下降,执法部门也无需频繁上门指导帮扶。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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