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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浙江省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不力违法倾倒

时间:2024-06-06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发现,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滞后,监管不力,违法倾倒问题多发。


一、基本情况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明确,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近年来,杭州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大,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监管缺位,违法转移倾倒等问题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是处置能力建设滞后。2019年杭州市政府批复的《杭州市市区渣土消纳专项规划(2019—2022年)》共规划建设本地消纳设施141处,截至目前仅建成20余处。由于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跨区域非法倾倒问题多发频发,屡禁不止,2021年至今,仅浙江省查处的杭州市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跨市非法倾倒案件就有1199起。如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跨区域非法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督察还发现,杭州市及各区县均未按要求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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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4年5月,督察组督察发现,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老余杭站项目通过无运输资质的公司,多次将渣土非法倾倒至安徽省宣城市


二是监督管理缺位。督察发现,杭州市有关部门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层层失守。

源头管控虚化弱化。杭州市城建、交通等部门对工地建筑垃圾疏于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大量无准运资质的“黑车”随意进出施工工地,长期违规拉运建筑垃圾。督察发现,杭州市余杭区富力中心、浙江省人才大厦2个项目将1.1万吨建筑垃圾交由无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并非法倾倒至杭州市临安区太阳村附近,侵占农田约21亩。

过程监管流于形式。督察发现,2022年10月至2024年2月,天元公学(西站校区)项目实际外运处置渣土56.6万吨,其中16.3万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9家运输单位有7家未办理该项目的准运证核准,有21.5万吨被非法倾倒至51处地点。违法行为持续2年之久,一直未查处。

以罚代管执法不严。2021年11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强化一体监管,按照“零容忍、严惩处、溯源头”的原则,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偷运偷倒等违法问题。督察发现,2023年杭州市虽然查处4000多起建筑垃圾偷运偷倒案件,但绝大多数仅作罚款处理,未追溯源头责任,没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违法倾倒问题禁而不止。临安区城管部门2023年11月就查处334车次跨区非法倾倒渣土案件,一直未对案件进行源头追溯,直至督察组督办后才全面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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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2024年5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桐庐县一处非法消纳场自2021年以来非法倾倒渣土9.7万立方米,有关部门查处不到位


三是群众投诉问题解决不力。近年来,群众对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投诉不断,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杭州市12345平台就接到此类问题投诉2700余件,一些问题重复投诉,始终未得到解决。督察发现,2023年4月,群众多次投诉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附近非法倾倒渣土,但桐庐县有关部门未认真查处,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截至督察进驻,该村附近6处非法倾倒点共倾倒渣土、拆迁垃圾等13.2万立方米,占地75.8亩,涉及耕地20.2亩、林地2.7亩。其中1处侵占耕地的倾倒点,不仅没按要求清理渣土恢复耕地,反而直接将渣土推平覆盖在耕地上。督察还发现,桐庐县分水镇武盛村被非法倾倒建筑垃圾9675立方米,侵占耕地3.2亩、林地1.7亩。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渣土等共8675立方米,占地29.2亩,雨天大量渣土被冲刷进排洪沟,形成黄色泥浆水排入富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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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4年5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渣土等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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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4年5月1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富阳区新桐乡新店小高坞被非法倾倒的渣土受冲刷进入排洪沟,形成黄色泥浆水排入富春江

三、原因分析


杭州市有关区、县(市)和部门对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监督管理制度不落实,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问题多发。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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