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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

时间:2021-10-22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中国应急10月20日讯 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公安厅联合成立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自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

省应急管理厅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省应急管理厅的相关处室和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专班成员。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将督促指导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持假证上岗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省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负责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热线(12345)和网站等方面问题线索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督促指导全省对伪造、变造、买卖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涉嫌假冒政府网站提供虚假安全生产证书查验,以及为假冒政府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对利用网络媒体、在线平台宣传、兜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打击。

行动共分为3个阶段,2021年10月为组织部署阶段。各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专项行动协调联络组。

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为专项实施阶段。其中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各地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集中自查自改,对所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外包及临时务工人员)逐人逐证进行核查,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所持证书合法有效。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各地生产经营单位持续推进自查自改,省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于2022年1月、3月前后至少组织两次专项执法检查,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和各市、县(市、区)落实专项行动责任情况。

2022年5月-6月为总结完善阶段。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剖析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研究长效机制。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诊断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持证上岗入口关,坚决遏制假证危害。


责任编辑: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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