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向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下发“关于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化调度函”,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行清单化调度。
调度函提出,市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或市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所辖县(市、区)或有关单位登录调度系统,按月填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包括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销号情况等。具体点位问题需上传整改前后对比图片、短视频等影像资料,标注经纬度坐标。填报情况须经市级审核确认。对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的问题,上传销号材料后,不再更新整改进展。
对于省直有关单位牵头监管的问题,在调度系统中开展月度审核,动态掌握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帮扶、强化督导调度、及时组织验收销号。
对于省直有关单位或省属企业作为整改主体责任单位的,参照市级填报要求,按月填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记者潘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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