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2日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称,2021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黑龙江发现,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下属沾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原沾河林业局,以下简称沾河公司)管理区内自2016年以来,毁林种参面积1.6万余亩,违规在防火隔离带种参面积1.1万余亩,小兴安岭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基本情况
小兴安岭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是重要的河流发源地,是东北天然生态屏障,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沾河公司为森工集团子公司,管理区地处小兴安岭北麓,总面积1126.9万亩,其中天然林843.9万亩,人工林38.3万亩,管理区内有2002年成立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山口保护区)和2009年成立的黑龙江大沾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大沾河保护区)。
主要问题
(一)保护职责履行不力,森林生态破坏严重
森林法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督察发现,沾河公司长期违规将林地出租用于人参种植,致使大量林木被砍伐,生态破坏严重。2016年以来,毁林种参面积多达16342亩。其中,山口保护区内毁林面积约2729亩(核心区1718亩、缓冲区316亩、实验区695亩)。
2021年12月14日,督察组使用无人机拍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森林遭到毁坏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时,就多次转办群众投诉的沾河公司毁林种参问题。但森工集团和沾河公司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直至今年4月才集中组织还林工作。栽种的红松幼苗仅十公分左右高、手指粗细,“毁林易,成林难”,地表仍然大面积裸露。督察组现场随机抽查还发现,沾河公司长丰林场仍有部分在圃参地未按要求整改。
2021年12月14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拍摄,黑龙江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今年4月种植的树木幼苗
(二)沾河公司知法违法,生态破坏屡禁不止
因森林防火需要,2010年沾河公司在沾河至绥棱、通北公司边界修建100公里长、200米宽的大界线森林防火隔离带。2012年,沾河公司将防火隔离带3万余亩林地违规出租给某人参协会用于人参种植。2016年,《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颁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森林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同时,国家和黑龙江省也陆续开展严厉打击毁林种参专项行动。2018年5月,沾河公司与人参协会解除合同,但并未将涉及的林地收回,反而于同年9月继续将林地违规出租用于人参种植,出让期到2031年,知法违法。截至督察进驻,防火隔离带内仍有10523亩在圃参地。
2021年12月15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森林防火隔离带内存在大量参棚
(三)相关部门监管缺失,默许纵容违法行为
集团公司慢作为。2018年以来,沾河公司无力处理大沾河保护区内违规种参毁约纠纷,多次发文向森工集团报告情况,将矛盾上交。森工集团一直未予答复,直到2021年8月才发文要求下属林业公司拆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生产设施。截至督察进驻时,上述措施仍未落实,保护区内仍有大量在圃参地。
地方监管部门不作为。五大连池市有关部门对2018年6月以来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种参问题不管不问,接到沾河公司关于“违规在大沾河保护区内整地种参100公顷”的情况报告后,迟迟不予处理。两个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更是对违法违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期不作为。
原因分析
沾河公司落实全面保护好小兴安岭要求不到位,履行森林生态保护职责不力,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利益,在自然保护区内毁林种参,局部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森工集团对所属企业违法行为反应缓慢、处置不力。五大连池市有关部门和两个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违法毁林、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种植人参问题纵容放任。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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