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9 来源:中国法制环保网
新修订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2022年1月1日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实行全国统一编号。2021年12月1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表样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统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式。
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作为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撑单位,全面牵头组织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全国统一编号工作。前期会同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技术支持单位开展多轮技术论证、制定工作方案,并编制数据标准。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领导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地方积极配合,开发单位通力合作下,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如期实现了全国统一编号和办理。
固管中心下一步还将持续完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相关管理功能的建设,修订《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开展电子台账、转移轨迹等功能的全国应用,推进交易平台建设和第三方支付试点,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提供更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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