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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报2020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情况

时间:2020-12-30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关于2020 年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情况的通报》,通报全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评估、抽测与比对监测情况,其中两家企业超标排放,两家比对监测不合格,13家自行监测不规范。

  据介绍,此次帮扶指导对象覆盖石化、制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危险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重点行业企业,并对其排放的废气或废水污染物进行抽测。同时,对石化、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开展VOCs排放抽测。

  据了解,7 月-11月期间,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评估、抽测与比对监测。对108家企业开展现场抽测,其中,106家达标排放,两家企业抽测超标。

  自动监测设备质控样考核与比对监测情况方面,对27家企业的27台废水自动监测设备通过质控样考核或实际水样进行比对监测,其中,26家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质控样考核或比对监测结果合格,1家企业质控样考核不合格;对7家企业的8台废气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6家企业比对监测结果合格,1家企业的两台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结果不合格。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规范性情况方面,对125家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制定、自行监测开展、监测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为:较为规范的81家,占比64.8%;基本规范的31家,占比24.8%;不规范的13家,占比10.4%。

  通报指出,对抽测超标的企业,有关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依法对涉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自行监测不规范或未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有关市县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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