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2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0年12月29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和关键环节 第1部分:总纲》(GB/T 39791.1-2020)等六项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明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并针对损害调查等重点环节和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沉积物、大气等环境要素的特点,分别提出了规范性技术要求。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要求,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统一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为此,生态环境部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文件,在各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诉讼中得到广泛应用;生态环境部汇总研究系列技术文件实际应用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技术内容,并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其转化为六项国家标准,为各有关方面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提供技术依据,为相关环境管理、司法审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六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标志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基线确定、因果关系判定、损害数额量化等损害鉴定关键环节,组织加强关键技术与标准研究,出台或修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专项技术规范,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为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杜宣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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