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8 来源:生态环境部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以下简称《生态导则》),这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源头预防作用、指导和规范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
本次发布的《生态导则》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基础上进行的修订。修订内容充分衔接了《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法律政策的新要求,通过明确和细化技术内容及要求增强了导则的指导性和操作性,适度简化了部分污染影响类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要求,全面契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针对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提出相关要求,助力遏制生态形式主义。本次修订对评价等级、现状调查和评价、预测分析、保护措施、跟踪监测、环评文件图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调整。为保障生态导则的顺利实施,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宣贯和培训,并持续开展导则实施效果评估,收集、总结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后续修订工作。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22)
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月15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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