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来源:廉洁上海微信公众号
1.浦东新区曹路镇阳光苑第二居民区委员会委员、社工季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承担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季蓓被政务立案,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被解除劳动关系,按程序免去居委会委员职务。
2.闵行区地区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柏嵩,不服从区委相关抗疫任务安排,未按组织要求及时到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被党纪政务立案,并被免去闵行区地区办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3.青浦区金泽镇商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建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担当不作为,导致社区防疫工作出现明显疏漏,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陈建国被免去商榻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居委会主任职务。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3682853 | 手机:183 1032 3459(王老师) | 监督电话:010-53682853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