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首页 要闻 理论 法治 党建 视频 直播 图片 访谈 案例库 智库团 法律法规 政策解读 生态建设 环保公益 精彩时评 环保人物 品牌推荐 无废城市 地方环保 循环经济园 协查通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宜兰游览车撞山酿6死39伤案:二审维持判司机1年半

时间:2022-08-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苏花公路宜兰东澳段去年发生游览车自撞山壁酿6死39伤意外,驾驶游某因在下坡路段未使用低速档、超速过弯,车辆失控时又操作不当,确实属于人为操作疏失,一审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6月,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16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游某受雇于腾龙通运公司,去年3月16日驾驶游览车行经苏花公路花莲往宜兰方向,以高速档行经下坡弯道、油压减速器代替煞车,导致车辆超速过弯驶入对向车道。

  游某试图降档以引擎刹车减速,但换档未完成停在空档,增加失速危险,且他换档时踩离合器,导致油压减速器被迫中断,游览车以时速超过54.3公里行驶;游某再紧急剎车,游览车车头先擦撞挡土墙,后方安全门处也撞击挡土墙凸出结构,造成车身框架断裂拉扯、座椅掉落等,共有6人死亡、39人轻重伤。

  游某坦承犯行,法院审酌他没有前科,但身为职业大客车司机,搭载数十位乘客,应负有高度注意程度,却错误操作煞车系统,让车辆违规超速行驶,酿成严重伤亡事故,导致往生被害人家属遭受难以平复的伤害,受伤的被害人也需承受身心痛苦。

  一审考量游某肇事后与罹难者家属、部分伤者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失,目前以开出租车为业,犯后自首颇具悔意,依过失致死罪判1年6月徒刑;案件上诉,二审16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嘉龙
相关文章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制环保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站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3682853 | 手机:183 1032 3459(王老师) | 监督电话:010-53682853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制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