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罗新 记者近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获悉,今年8月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兵团、师市两级均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兵团、师市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兵团司法局、各师市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具体办理兵团、各师市本级行政复议事项,以兵团、各师市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据介绍,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兵团此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旨在将原先分散配置在各机关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本级统一行使,形成职权法定、分工明确、流程通畅、运行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实现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
兵团、师市机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申请。对于新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征得申请人同意后转送相应的行政复议机构办理;申请人坚持向兵团、师市机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该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其中,2022年8月1日前,兵团、师市机关部门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由其继续依法办理。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 | 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 人民搜索 | 盘古搜索
京ICP证备09067876号-3 |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3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京)字第20475号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211191
版权所有:中国法制环保网 | 电子邮件: zgfzhb2020@163.com | 热线电话:010-53682853 | 手机:183 1032 3459(王老师) | 监督电话:010-53682853 | 法律顾问:振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