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魏姓男子骑自行车经过高雄某瑜伽教室,透过窗户看见李姓女老师正在上瑜伽课,拿出手机偷拍,被在场的女学员发现后报警。高雄地院依“无故以照相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判拘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新台币,可上诉。
警方赶到现场时,魏男已离开,1个多小时后警察透过监视器画面循线找到他。警察要求魏男出示手机,检查后发现他已将偷拍照片删除,魏男也坦承确实用手机偷拍上课的瑜伽女老师和学生,被警方送办。
高雄地院审理时,魏男坦承犯行,但强调拍完后发现照片模糊,当场就将照片删除,没有刻意留存。法官斥魏男无故以手机窃录李女等人非公开活动,严重侵害个人隐私,造成被害人精神畏惧,但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最后依“无故以照相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判拘50天,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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