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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审议 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精打细算

时间:2022-10-29    来源: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 蒲晓磊
  10月27日,黄河保护法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专家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本法适用范围的表述。草案三审稿对此作出回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类活动,适用本法。
  有关方面提出,要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和要求。对此,草案三审稿将草案二审稿第三条修改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水资源利用原则和调度规则,健全取水许可制度,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增加公众节水内容,科学论证调水工程。据此,草案三审稿规定:一是鼓励、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二是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应当坚持精打细算。三是黄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四是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审批有关取水申请时,应当研究取水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指定河段和限额标准适时调整。五是将“河南省、山东省黄河供水区”修改为“黄河流经省、自治区其他黄河供水区”。六是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七是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提高公众节水意识,营造良好节水氛围。八是科学论证跨流域调水和重大水源工程。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机构、地方、专家和社会公众建议,加强防洪体系建设,促进防汛抗旱协同联动,推进泥沙综合利用。据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一是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有效提升黄河流域防治洪涝等灾害的能力。二是国家鼓励、支持开展黄河流域泥沙综合利用研究。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新污染物管控。据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一是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等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进重点河湖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管控、治理。

责任编辑:姜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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